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发布

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应用

近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该《办》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ChatGPT这一现象级的产品“腾空出世”,在国内外掀起了一大语言模型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热潮。然而,热潮后,过生成式人工智能伪造内容导致的诈骗事件也屡有发生。“AI诈骗成功率接近100%”的话题甚至一度冲上热搜利用AI换脸”“AI换声”等虚假音视频进行诈骗、诽谤违法行为引起社关注。

“作为今年最热门的新技术,生成式智能给社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给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带来更加复杂风险和挑战。”奇安信集团副总裁张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办法》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明确了提供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务总体要求。张卓认为,促进发防范风险需要两者并重,从《办法》可以看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贯穿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标注模型预训练模型训练提供服务等各个环节,避免了监管盲导致的安全风险。

在张卓看来,《办法》从源头层面对数据标注提出了明确规范。所谓据标注,指的是对未经处理语音图片文本视频等原始据进行加工处理,使其成为结构化数据让机识别过程。因此,它决定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最底层“原材料”的安全属性。《办法》第八条要求,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过程进行数据标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以下称提者)应当制定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标注规则;开展数据标注质量评估,抽样核验标注内容准确性;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提升尊法守法意识,监督指导标注人员规范开展标注工作

张卓表示,《办法》从数据训练处理环节,明确并细化了监管要求。《办法》第七条指出,提供者应当依法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训练数据处理活动,遵守以下规定: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涉及知识产权的,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权;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采取有效措施提训练数据质量,增强训练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办法》从数据服务和使环节形成了监管闭环,避免了全盲区。《办法》在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九条中指出,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涉及个人信息的,依法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责任,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第十一条指出,提供者对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应当依法履行保护义务,不得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第十二条提出,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片、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所有这些措施,都充分考虑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服务场景,尤其是面向公众的场景。”张卓说

“今年上半年以来,世界各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最策就是我国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我觉得这是相辅相成的。人工智能的发展和人工智能风险的管控要同时重,我们可能迎来光明的未来。”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黄铁军表示。

除了大众普遍关的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办法》也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提供了方向。在中国大学法理学教授郑玉双看来,此次政策出台非常积极。《办法》明确

指出“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新应用”“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这意味着百度华为这类深耕行业、面向B端大模型会被批给企业提供服务

郑玉双分析称,让业尽用上用好大模、促进数实融合,将成为《办法》出台的核心目标之一。“大模正在进入产业落地期,根据百度为等企业近期密集发声的情况来看,企业应用大模型主要有种方式。第一种是构建基础大模型,只有少数企业会自建大模型,因为训练大模型的成本和技术壁垒都非常高。第二种是建立行业大模型,通常是了解行业know-how(专门知识、技能)的企业,结合自身掌握的行业数据,用基础大模型精调出更贴合实际场景的行业大模型。第三种是在基础大模型和行业大模型之上,开发AI应用,他们要思考的是如何在这个大模型之上做好提示工程,解决应用场景的问题,如何从模型效果迭代速度工具链这三大方面去选择一个好的大模型。”郑玉双说。

|本报记者王洋

 

 

来源家号-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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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pixabay